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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投资导向

 
 
 
 
 
 

投资导向

 

投资的范围
外来投资者(指外国投资者、港澳台投资者、县外国内投资者)来我县投资,除国家法律、法规有明文规定外,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县总体规划,能优化本县产业结构,均不受行业、类别、参股比例、所有制形式、内外销比例、经营年限、投资规模的限制。
投资的形式
鼓励外来投资者以资金、设备、品牌、知识产权、技术、管理等独资、合资、合作兴办企业,或采用承包、租赁、兼并、托管、购买企业以及合作各方认为适合的其他形式的投资。
鼓励投资的产业或项目
1)纺织、超细材料、医药、玻璃制品、食品(酒业)、建工建材、能源(煤、电)、石英砂开发、精细和生物化工、电子电器等十大工业项目。
2)农业新技术、农业综合利用、生态建设及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。
3)旅游及旅游设施建设项目。
4)提高出口产品档次、扩大出口创汇项目
5)城市基础设施项目(含商业网点和市场建设)联系。
6)环境保护、污染治理、资源综合利用项目;
7)企业资产重组和技术改造项目;
8)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和保健项目;
9)交通基础设施、原辅材料项目。
10)国家允许投资的其他领域项目。

 

 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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